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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及继承顺序说明
发布时间:2021-11-23 15:30:53
浏览量:92
象盒作者:象盒小编

一、什么是继承和遗产

继承是指从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起,按照法律规定将其遗产转移给所有继承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产是自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为被继承人。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一开始,遗产的所有权便转归继承人。

继承人为一人的,继承人单独取得遗产的所有权;

继承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遗产在未分割之前为各继承人的共有财产。

依据《物权法》,因继承取得的房屋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但继承人处分该房屋物权时,应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房屋遗产继承及继承顺序说明

二、遗产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依据《继承法》,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遗产将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

【例】李陈津和胡曹梅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住宅,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分别为李昊和李梦,李昊和李 梦均未婚。李陈津还有一个亲妹妹李芸。2012年李陈津去世,未留遗嘱。胡曹梅继续抚养儿女直至2019年 3月去世,胡曹梅去世后留有遗嘱将名下住宅归李昊一人所有,那么李昊通过继承取得该住宅的份额是()。

A.1/2  B.2/3  C.3/4  D.5/6

【解】李陈津和胡曹梅共同购买的住宅,每人份额1/2。李陈津去世时,胡梅、李昊、李梦各继承1/6 的份额,因此胡梅份额为2/3,李昊份额为1/6,李梦份额为1/6。胡曹梅去世后,李昊继承其2/3的份额,因此李昊最终通过继承取得的住宅份额为5/6。因此本题答案为D。


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一)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


(二)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

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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