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它几乎涵盖了从出生到学习、工作、买房买车、生儿育女、分家、安享晚年的所有大事小事,与14亿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又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我们应该利用好这个工具,指导我们的生活。
从房地产方面来看,涉及到有房子的,没有房子的,租房子的,都应该学以致用,在生活中处理好各种问题。接下来,诸葛找房就为大家梳理一下,到底有哪些跟我们直接相关的房地产知识点呢?
1、新创居住权,买房不注意可能买到的房子不能住。
《民法典》要求,屋主能够依据承诺或是遗书,给自己户下的房子,给居住权人开设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利对其他人的住房,享有占据和采用的支配权。
有着居住权的人,可能是屋主的家庭保姆,也可能是朋友,或者毫不相干的人,但你却无权赶走房子里的人,因为人家有居住权,而你可能买的是所有权,当然房子将来升值后是跟你有关系的。
所以,买房前一定要清楚,你买的是什么,别到时候闹纠纷。一般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交易起来可能会比较难。
2、不能想当然认为所有的房子都会产权自动续期。
我们知道,在《民法典》里规定,“住宅建立用地运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交纳或者减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办理。”
也就是说,产权年限70年的住房期满后能够全自动续签,可能缴纳一笔费用,但也不一定交。仅对产权年限70年的住房作了规定,一些商住楼或是商业房产还没有相关规定。买产权年限70年住房,产权到期了房子是你的,买公寓那就不一定了。所以,不要听别人怎么忽悠你。
3、看好房子“跳单”踢了中介,中介费也要支付。
《民法典》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说白了,你看了人家提供的房子或者为你服务了,最后跳过中介自行签合同,那也要支付中介费。
4、已经抵押的房产可不解除抵押直接过户。
众所周知,我们买房一般都通过银行贷款,在这个过程中,房子是抵押给银行的,如果你想卖房,必须让银行给你解抵押,那么你就得把贷款还完。
《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设立抵押的房子可以直接卖,抵押权可以跟着房子走。抵押权不影响房产的交易流转,卖房子不需要取得抵押权人同意,但是产权人卖房子时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只是通知而已。
5、租房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买卖不破租赁”。
实际上,在过去就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过是在《合同法》。如今,《民法典》更加明确: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说白了,房东把房子卖了,但是你还在租着该房子,那么房东无权赶你走,新旧房东都无权,只是需要把租金转给新房东。而且,房东在卖房之前,是要征求你的意见,因为租客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
此外,“租赁合同”环节,还对租赁期限作了明确:不得超过20年。也就是说租房签合同时,你的租期最长不能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