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通常都会和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不管是哪一方违约,都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在生活当中有不少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出现一些违约行为,那么开发商违约,我们需要如何维权呢?
1、集体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般派能说会道的业务人员与业主协商,拖延时间或找各种理由开脱,或作出各种承诺,以平息业主的怒气。但可能经过数次协商,开发商仅承诺给予少量的赔偿或减免一定的物业费补偿。
2、向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反映,请求处罚开发商。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有行政权,没有民事审判权,只能处罚开发商,而无权要求开发商足额、及时赔偿业主。所以,对于业主的反映,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能调解。房屋建设管理机关会在调解数次无果后,建议业主采取法律手段。
3、向法院起诉。迅速及时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交房的要求
1、商品房交房必须满足几个条件:
(1)相关部门出具的综合验收合格证。
(2)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
(3)和物业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房屋质量保证使用说明书。
(5)房屋使用说明书。
2、综合验收合格证、包括:
(1)三通:(即及水、电、煤,在通江河里来说,所有业主均已交付了上面三项费用的入户费);
(2)综合验收必须有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测绘面积相关说明文书;
(3)房屋综合验收必须是这个规划小区的竣工验收(包括、道路、绿化、公共设施设备、水泵房、电梯、消防等);
(4)特别提醒,特别要看开放商的房屋交付许可证,若没有的话说明该房屋不具备交房条件或还没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