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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屋时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1-02-22 16:56:07
浏览量:126
象盒作者:象盒小编

转租是大家在租房过程中会经常遇到的情况,有些人合同签了一年,但是自己想要换房子,又不想毁约,就会以这种方式转出去。这样可以减少自己在经济上的损失。

转租房屋时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房子已转租但未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押金可由第三方(现有租户)支付给你,合同到期后转为第三方,由房东重新出具押金收据。

2、房子转租完成,合同重新签订的,该房屋已与你方无关,如合同期内你方未涉及违约,房东应如数全额退还押金。

3、涉及违约,指你和房东当初签订的合同内,是否明确约定你方可以转租或不可转租,可以转租的押金是如何约定的,如何退还。如明确约定不可以转租,你方将涉及违约行为。房东可依照合同约定扣除部分押金作为违约金。如合同内未明确约定是否可以转租,押金退还需你方与房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即可。

房屋转租注意事项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

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上海国营农场范围内房屋租赁向市房地资源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中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取收益。

转租房屋时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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